(新春走基层)重庆丰都:“九重天”民众吃上“旅游饭”******
中新网重庆1月31日电 (张旭)“我们这里以前是‘山穷水尽’,是‘九重天’让我们‘柳暗花明’。”重庆市丰都县双路镇莲花洞村6组村民廖长贵近日告诉记者,得益于家乡的九重天景区等项目,大家吃上了“旅游饭”,一切正变得越来越好。
丰都县双路镇位于三峡库区,于2015年通过招商引资,以“景区带村”模式建设研学康养项目,由丰都县双路九重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1.9亿元,打造占地7000余亩的九重天研学康养基地和九重天景区。九重天景区于2018年被评为国家AAAA级景区。九重天研学康养基地于2022年评为“重庆市森林康养示范基地”。
1989年出生的莲花洞村村民田丰说,他此前在外打工,进厂生产汽车配件。听说家乡要开发旅游,他于2016年回到了家乡,最开始在景区做设备操作和维护。后来,他瞄准研学项目,通过培训和学习,成为一名研学教练,不仅实现了家门口就业,还拓展了技能。
“算起来,在家门口挣的钱,不比外出打工少。”田丰说,不仅他自己,家里所有人都在景区找到一份工作,这是在以前不敢想的事。此外,研学教练还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这也是他比较看重的。
图为来“九重天”参加研学活动的民众。(资料图) 丰都县双路九重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供图“我们与附近村民共享发展红利,除了提供就业外,村集体也有入股,村民有分红。”丰都县双路九重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赵胜建称,公司与当地结成“利益共同体”,用工以本地村民为主。村民吃“旅游饭”的方式不同,有就业、分红,还有从事农副产品售卖、农家乐经营等。
廖长贵此前在浙江一带打工,主要工作是拆房子。听说家乡的发展,他回乡,并于2018年开起了村里第一家农家乐,生意很好,“从五一开始,忙到年底,客源不断”,相比以前,收入自然也增加了。
赵胜建称,对于附近的莲花洞村、安宁场村,公司通过共建共享模式,统一规划开发、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实行“公司+农户+市场”的运作,培育衍生多家农家乐。“甚至对于有想法而资金短缺的,我们也可以给予支持。”赵胜建说,下一步将不断拓宽就业、从业形式,增加村民经济收入,与当地共同发展。(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